中新社華沙11月11日電(記者 周銳)從1992年的巴西里約熱內盧到2013年的波蘭華沙,全球氣候談判已經走過了21個年頭。在2012年關閉“巴釐路線圖”啟動的兩個特設工作組後,各方已開始為在2015年達成一個關於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措施的協議展開努力。
  ——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誕生
  1992年6月,首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世界上第一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應對全球變暖的國際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會議期間提交各國簽署。
  《公約》明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負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但大會未能就發達國家應提供的資金援助和技術轉讓等問題達成具體協議。
  ——1997年:《京都議定書》通過
  1997年底,《京都議定書》在日本通過。《議定書》規定了第一承諾期(2008-2012)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量化減排指標,並要求它們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減排所需的資金及技術支持。
  2001年,美國總統布什宣佈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在緩慢的進展後,《京都議定書》於2005年生效。
  ——2007年:“巴釐島路線圖”確立
  200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3次締約方大會在巴釐島舉行,各方對《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到期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問題進行了討論。
  大會最終通過“巴釐島路線圖”,啟動《公約》下的長期合作特設工作組和《京都議定書》特設工作組談判並行的“雙軌制”談判。
  ——2009年:哥本哈根未達共識
  2009年底,100多個國家首腦聚集到丹麥哥本哈根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
  由於各方在減排目標、“三可”問題(可測量、可報告和可核實)、長期目標、資金等問題上分歧較大。《哥本哈根協議》最終沒有被大會通過。
  ——2010年:坎昆會議繼續爭吵
  2010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6次締約方大會在墨西哥坎昆召開。儘管會議未能完成“巴釐島路線圖”的談判,發達國家推進並軌的步伐也繼續加快。但關於技術轉讓、資金和能力建設等發展中國家關心問題的談判取得了不同程度的進展。最終,在玻利維亞強烈反對的情況下,締約方大會強行通過了《坎昆協議》。
  ——2011年:德班確定“新平臺”
  德班氣候大會達成一攬子成果,包括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並啟動一個新的進程討論2020年以後進一步加強公約實施採取更加有利的行動等事項。
  ——2012年:多哈實現“氣候通關”
  多哈會議就《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做出了決定,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要繼續大幅度減排。會議同時決定,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要在快速啟動資金之後繼續增加出資,到2020年達到每年1000億美元的規模,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完)  (原標題:新聞背景:談判21年 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醞釀新徵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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